正常來說這不是問題,只要電機在所設定的速度和電流極限值內運行。因為電機速度與電機線電壓成正比,因此選擇某種電源電壓不會引起過速,但可能發生驅動器等故障。 此外, 必須保證電機符合驅動器的最小電感系數要求,而且還要確保所設定的電流極限值小于或等于電機的額定電流。
事實上,如果你能在你設計的裝置中讓電機跑地比較慢的話 (低于額定電壓),這是很好的。 以較低的電壓 (因此比較低的速度) 運行會使得電刷運轉反彈較少,而且電刷/換向器磨損較小,比較低的電流消耗和比較長的電機壽命。 另一方面,如果電機大小的限制和性能的要求需要額外的轉矩及速度,過度驅動電機也是可以的,但會犧牲產品的使用壽命。
例如:2HD442步進電機驅動器驅動86BYG250-98步進電機,2HD442的額定電壓是38V,假如現在使用45V直流電源供電,步進電機相應的在較高速度時表現的相對會好些,但是此時的步進電機發熱量會變大,驅動器工作穩定性會變差。所有在保證驅動器穩定的前提下來選擇供電電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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